刑事辩护案例

梁广宙律师电话:139-2878-7639

梁律师代理南沙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一审判决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0-03-25

戴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由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黄埔区人民检察院向黄埔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黄埔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9月22日开庭审理,梁律师作为其中一名被告人的辩护人参加了庭审活动,庭审持续四天。经审理,黄埔区人民法院于2014年12月18日下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戴某15年有期徒刑,梁律师代理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