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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上市公司拖欠货款,法院判赔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0-03-25

广州一公司向深圳一上市公司供应密封胶,前后共供应200万元的货物,刚开始尚能支付货款,后深圳公司以货物有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余下款项39万元人民币。广州公司遂委托梁律师催要货款,并且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起诉,深圳公司以质量问题另行起诉广州公司赔偿60多万,企图逃避支付货款的义务,后经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判决深圳公司支付广州公司39万元货款,并驳回深圳公司要求赔偿质量问题的损失。深圳公司上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均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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