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建筑

梁广宙律师电话:139-2878-7639

违章建筑执法拆除程序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1-07-12

  一般情况下,耕地及宅基地外的地区是不能建房的,一旦建了房就是违法建筑。违法违章建筑会被依法拆除,因此我们一定不要建设违法建筑,不然也是会被强行拆除的,接下来就整理的关于违章建筑执法拆除程序的相关内容。

  一、违章建筑执法拆除程序

  第一步,立案

  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

  第二步,调查程序

  第三步,决定程序

  第四步,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

违章建筑执法拆除程序

二、违章建筑强拆有补偿吗

  强拆违章建筑是不用赔偿的。违章建筑是不能获得补偿的。违章建筑是没有获得批准或超过批准期限所建筑的,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是不能进行补偿的。只有合法且在期限内是可以进行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三、违章建筑可以强拆吗

  1、可以的。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不能成为合法的,都会被强拆。违章建筑查报人员遇有违反建筑法规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建筑机关处理,并执行主管建筑机关指定办理之事项主管建筑机关因查报、检举或其他情事知有违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应立即勒令停工。 违章建筑查报及拆除人员,于执行职务时,应佩带由直辖市、县 (市) 政府核发之识别证;拆除人员并应携带拆除文件。

  2、直辖市、县 (市) 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认定尚未构成拆除要件者,通知违建人于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依建筑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补行申请执照。违建人之申请执照不合规定或逾期未补办申领执照手续者,直辖市、县 (市) 主管建筑机关应拆除之。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给与以更改或者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