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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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律师成功辩护李某被判处缓刑—盗窃罪案例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发布时间:2020-03-25

缓刑的含义:缓刑称暂缓执行刑罚,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执行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监外的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如罪犯在缓刑期间没有再次违法犯罪等情况,缓刑期过了,刑罚视为执行,不再收监。

案情:李某于2010年3月21日在番禺石基一制衣工厂盗窃一台电脑,价值1700元。李某在搬运赃物途中被巡逻的治安队抓住送至派出所,随后被刑事拘留。经公安部门侦查结束移交给番禺检察院审查起诉,番禺区检察院审查后于2010年9月3日以盗窃罪对李某提起公诉,并建议番禺法院判处李某一年有期徒刑。

律师辩护:梁律师通过去番禺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李某,去番禺人民法院阅卷等工作对案情有了深入的了解。李某犯罪时未满18岁,赃物已追回,挽回受害人损失,被抓后,态度诚恳,坦白认罪,悔罪表现很好。梁律师根据以上情况出庭辩护提出了几点辩护意见请求番禺区人民法院对李某从轻处罚,按照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请求番禺法院对李某判处缓刑。

番禺区法院判决:番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采纳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李某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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